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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办签证情形
2026-05-18 17:05

一、双边协议。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一览表https://www.mfa.gov.cn/wjbzwfwpt/kzx/tzgg/202504/t20250414_11594222.html。

二、直接过境。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空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

三、240小时过境免签、区域性免签及其他免签情形,详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index.html。

四、国别免签。截至2026年2月,下列50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

    欧洲(35国):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波兰、斯洛文尼亚、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挪威、芬兰、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俄罗斯 、瑞典、英国

    大洋洲(2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7国):文莱、韩国、日本、沙特、阿曼、科威特、巴林

    美洲(6国):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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