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延长赴华签证申请免采指纹政策期限 并扩大范围的通知
2025-12-23 01:30
为进一步便利赴华签证申请人,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驻丹麦签证机关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对D字、J1字、Q1字、S1字、X1字及Z字(具体内容见下表)等进入中国境内后需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申请人,仍按规定采集指纹。
签证类别 | 申请人范围 |
D | 来华永久居留人员 |
J1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超过180日) |
Q1 | 因家庭团聚来华居留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
S1 | 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超过180日) |
X1 | 来华长期学习人员(超过180日) |
Z | 来华工作人员 |
中国驻丹麦大使馆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