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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6-27 22:25

一、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丹麦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持丹麦旅行证或丹麦外国人护照者前往香港需提前办理签证。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mmd.gov.hk信息。

三、拟在港停留超过免签期限,或因就业、居留、就读、受训等事由赴港的外国公民,需提前办妥签证。

四、2025年1月17日起,就业、人才、投资、培训、工作假期、受养人等签证申请均通过网上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具体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1/14/P2025011400354.htm。由于程序相对便捷,对于其他事由签证申请,也建议通过网上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电话:+852 2824 6111

传真:+852 2877 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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