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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2019-04-13 00:16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申请人需到哥本哈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驻丹麦使馆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Lyngbyvej 28, st.tv. 2100 Copenhagen Ø

  (二)电话:﹢45 70 20 93 08

  (三)电子邮箱:denmarkcenter@visaforchina.org

  (四)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时间:9:00-15: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9:00-16:00

  (四)费用收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使领馆收取签证规费和急件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查询中心网站。

  (五)签证申请需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审理,受理时间大约15-30日左右。

  三、特别提示

  (一)能否颁发签证由使领馆(或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决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

  (二)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可向使馆领事部递交申请(地址:Øregårdsvaenget 5, 2900 Hellerup;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 00-12: 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向使领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四)关于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visit_transit.html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fsm.gov.mo/psp/eng/psp_top5_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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