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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旅行证补发申请材料须知
2025-06-27 22:30

一、适用人员:

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不能使用人员。其中护照适用于中国公民(无国籍冲突)旅行证适用于临时出国期间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急于回国或离境人员或于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常见表格下载”);

(二)证件照片(护照换发提供2张照片,旅行证换发提供3张照片)(见“照片要求”);

(三)原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资料页复印件,备注页有加注的,还需提供备注页复印件(如有);如损毁,应提交损毁证件原件;

(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五)丹麦居留卡或社会保险卡(黄卡)原件、复印件(仅适用于丹麦出生或具有长期/永久居留资格人员,如有)

(六)国籍状况声明书(见“常见表格下载”);

(七)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见“常见表格下载”,情况说明里内容包括“我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八)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补发时,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九)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常见表格下载”)

(十)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护照、旅行证、丹麦居留卡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请注意:如遇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建议申请人向所在地当地警察部门报失护照并开具报警记录,以避免被他人冒用。此类申请因需核查持照情况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原则上补发申请受理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申请。

此须知材料仅供参考。对于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的申请人,请按APP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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