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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旅行证颁发申请材料须知
2025-06-27 23:50

一、适用人员:

颁发业务适用于从未持有任何中国旅行证件,首次申办的人员(持有中国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人员见“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其中护照适用于中国公民(无国籍冲突)旅行证适用于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人员、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等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常见表格下载”);

(二)证件照片(护照换发2张照片,旅行证换发3张照片)(见“照片要求”);

(三)《国籍状况声明书》(见“常见表格下载”);

(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内出生人员,如有)

(五)丹麦居留卡或社会保险卡(黄卡)原件、复印件(仅适用于丹麦出生或具有长期/永久居留资格人员,如有)

(六)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颁发时,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七)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常见表格下载”);

(八)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九)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丹麦居留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须覆盖孩子出生日期仅适用于国外出生人员);

(十)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需核查身份、国籍等,因申请人情况不一,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此须知材料仅供参考。对于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的申请人,请按APP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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