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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2-12-06 23:3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通知精神,现就驻丹麦使馆馆区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者必须先后完成如下两项工作:1.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和材料;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材料。上述两项工作均按要求完成,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

1. 申报系统填报

2022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0日0时至2023年2月10日23时59分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申请状态为“待使领馆审核”(申报结束、系统关闭后,我处将统一审核)。

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报名高峰期,导致网上报名系统可能运行缓慢。申请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

2. 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确认材料无误、提交材料完成后,须及时按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处发送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具体要求为:

(1)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并亲笔签名;

(2)将打印并签名的申请表与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以“申请者姓名+2022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2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为格式命名,发送至我处材料接收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同样请以“申请者姓名+2022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1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为格式命名;

(3)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应不晚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11日23时59分(格林威治时间2023年2月11日15时59分),逾期发送将被视为无效材料,具体时间以我处邮箱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4)邮件发送后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得到任何回复,可能未被正常接收,请尝试重新发送或联系我处工作人员反映。

(5)驻丹麦使馆材料接收邮箱为:education_denmark@moe.edu.cn。

三、其他事项

1.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后,驻丹麦使馆将统一对我馆区内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优自奖”项目实施细则、系统使用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见附件),逐项核对并确认符合材料填写和申报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申报材料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2.申请材料审核后,我馆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终审参评人选,并由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确定获奖者。

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s://www.csc.edu.cn/

驻丹麦使馆网站:

http://www.chinaembassy.dk/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内容及相关附件。如确有疑问,可致电或发电子邮件联系咨询。咨询邮件请以“2022年度优自奖申请咨询”为主题。

联系方式:

驻丹麦使馆科教文处(教育事务)

电话:39460885

电子邮件:education_denmark@moe.edu.cn

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负责项目评审)

电话:010-66093968,电子邮件:zfs@csc.edu.cn

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6093306,电子邮件:yzj_support@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丹自费留学生积极申报。请各地学生学者联谊会、有关学术团体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和推荐。


附件:

1.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2.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驻丹麦使馆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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